判断屈光不正和正视眼的标准是什么?
发布时间:2020-12-27 10:07
       屈光不正是指眼在不使用调节时,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作用后,不能在视网膜上结成清晰的物像,而在视网膜前或后方成像。它包括远视、近视及散光。5m以远的平行光,在不用调节的情况下,通过眼的屈光系统的屈折,清晰地集焦于视网膜黄斑部中心凹处,此为正视眼。
 
  也就是说,眼的屈光系统,包括角膜、眼房水、晶体和玻璃体为一同心共轴的一组屈光质,其焦点与视网膜的位置相适应,换句话说,眼的总屈光力正常、眼球轴长正常,两者相适应,此为正视眼。
 
  如果5m以远的平行光,在不用调节的情况下,通过眼的屈光系统的屈折,不能清晰地集焦于视网膜黄斑部中心凹处,眼屈光系统的屈光力与眼球轴长不相适,即为屈光异常或屈光不正。根据焦点与视网膜位置的关系,屈光不正可分为近视与远视两类。近视又以其程度分为300度或以下的低度、300度以上至於600度的中度、600度的上至900度的超高度近视。如果在焦点处不能集焦成一点,而是形式两条焦线组成的光锥,此为散光。
 
  由此可见,眼的屈光状态取决于眼的屈系统的屈光力和眼球轴长两个要素。就近视而言,低度近视主要与角膜的屈光力有关,中、高度和超高度近则与眼球轴长密切相关。必须指出,正常人群中,屈光度正好为0的正视眼为数甚少,因此,视力正常而伴有微小屈光不正者亦列入正视眼的范围内,有提出正视眼的标准为0.00d~+0.75d或-0.25d~+0.50d。正常人群中,屈光不正的患病率约为36%,高度和超高近视约占人群中的0.5%。